中醫師推拿 助理包紮、敷藥應視為全程

 

健保局日前發文,要求中醫師執行推拿時,必須由中醫師「全程」親自為之,已在中醫界造成震撼。不願具名但贊同「全程」親自為之的中醫師表示,原本施行推拿就應該由中醫師自行施作,問題就出在申報健保費用上,才會造成長期以來就爭議不斷的情形一直持續地發生。

實務上,一位中醫師能夠親自推拿的次數、時間皆有限,所以就有診所聘請傷科助理協助執行推拿業務,然而,問題就出在健保費上,因為傷科助理推拿後,診所又向健保局申報健保費用,這與相關規定不符合,後來健保局就開始進行稽查,甚至發文要求中醫師必須全程推拿後才能申報健保費用。

一名中醫師一整天下來,推拿業務大約可以服務廿名患者,但如果一間診所找十名傷科助理進行推拿,大致上可以服務上百名患者,要衝人數很容易,對生意也有幫助,但如此一來將傷害到中醫界的整體形象,建議中醫師應自行施行推拿,如此才能符合法令規定,畢竟健保資源是要用在真正需要醫療協助的人身上,不應該有浪費健保資源的情形發生。

不具名的中醫師強調,即使設立「民俗調理專區」也不應和中醫診所共用一間店面,因為患者是信任醫師才接受其他人施行推拿,但如果一旦推拿出了問題,責任由誰來負?是傷科助理?是中醫師?還是診所負責人?這些問題都必須要一一釐清。

值得注意的是,推拿手法過重容易導致韌帶損傷,過度推拿也容易造成肌肉發炎,以前就有民眾經過推拿後發生頸動脈剝離,最後導致中風的例子,法院最後還判診所負責人(中醫師)需賠償八、九百萬元,活生生的例子殷鑒不遠。

雖然有傷科助理宣稱自己的推拿手法為家傳密技,但這部份並無法獲得證實,若要證實其專業的推拿手法,建議傷科助理的資格應該經由國家考試,通過考試的檢驗才能代表專業,也才能真正符合民眾的需求。其實推拿、傷科一詞並沒有清楚的界線,但實際上推拿指的是腰傷、背痛、肩膀痠痛的處理,類似於按摩的行為,傷科指的是撞傷、扭傷、拉傷後所造成的急慢性傷痛等病症,針對這些病症進行治療的行為。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女中醫師表示,希望 一月十四日 召開的「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委員會」協商後,盡量不要要求中醫師全程推拿,中醫師可親自為之,但最後的「包紮」、「敷藥」的部分不應該算進去,否則會增加許多的成本,畢竟只是幫忙包紮、敷膏而已,並沒有執行侵入性行為,所以請傷科助理協助即可。但有人可能認為,助理若只負責包紮、敷藥將導致薪水變少,但至少這些助理還能夠生存。

其實並不是每個患者都需要推拿,她舉例指出,例如有些退化性關節炎患者就不用推拿,因為這些患者可能會有骨質疏鬆的疑慮,所以不需進行推拿,以針灸、吃藥就可以治療,因為「一針二灸三用藥」向來就是中醫的主流與發展,不一定要用推拿來治病。

不具名的女中醫師表示,她認同中醫師親自針灸、推拿後由傷科助理負責處理後續部份,助理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例如有些患者經醫師針灸、推拿後,可能會出現暈針或其他狀況,但醫師不可能只治療一名患者,需要助理幫忙巡視,注意一下患者的身體狀況。

有些中醫師專門做傷科,有大量的工作人員,所以需要大量的患者,相對地,有些患者因為腰痠背痛等毛病,也會想到診所去推拿一下,所以若現在規定要中醫師「全程」親自推拿才能申報健保費用,專門做傷科的中醫診所就會覺得很吃虧,因為這麼一來看診人數就會變少,會影響到業務,所以就持反對的意見,甚至提出中醫師推拿後可以讓患者再給傷科助理執行後續的推拿業務,對此,她認為,既然中醫師推拿好了,為何還要丟給別人推拿,難道是推假的?

不過,中醫師親自推拿已勢在必行,聽說南部的中醫師都已親自處理,但她仍希望不要連包紮、敷藥的部分都是由醫師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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